酒駕零容忍 力拼零死傷
酒駕違規取締、移送法辦件數及交通事故造成死傷人數
年別
取締違規件數
移送法辦件數
任一駕駛人酒駕且酒精濃度達0.15mg/L以上死傷件數
第1當事人主要肇因
[註1]
任一駕駛人酒駕且酒精濃度達0.15mg/L以上
[註2]
109
82,626
48,054
8,893
1514,983
28911,225
110
59,454
36,248
8,647
1634,836
31110,891
111
62,403
35,145
7,863
1404,519
2689,875
112
59,854
33,439
7,954
1374,786
25310,081
113.1-7
29,504
15,285
4,136
402,657
985,258
[註1]:
酒後駕車交通事故,係指任一駕駛人(包含汽車、機車、動力機械、慢車)經檢測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酒精反應吐氣酒精濃度達0.15mg/L以上,所造成人員(包含當次事件波及之所有駕駛人、乘客、行人)死亡或受傷之事故。
[註2]
酒後駕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係指酒後駕車交通事故造成人員當場或30日內死亡之人數。
酒後駕車交通事故統計次次月25日發布初步統計數,惟警政署道路交通事故檔及衛福部死因統計資料或有修正,故近1年資料均可能修正。
更多資料請上交通部統計查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