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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亦有道,自行車怎麼走才有禮?

發布時間:104-01-18 瀏覽次數:15175列印此頁面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資料內容:

  隨著節能省碳、綠色運輸的觀念越來越暢行後,自行車族越來越多,而臺北市的YouBike公共自行車也是超夯,前幾天的新聞還看到,房仲業者表示,現在只要出租房屋時,只要跟房客傳達附近有YouBike的租借站,超快就可以出租成功。但是妳們知道嗎?很多人不知道 "自行車也是車" 的觀念,它也是算車輛的一種,也就應該要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喔 !! 

  像是之前臺北市交通大隊就鎖定腳踏車的5類違規行為加強取締,包括:
1.闖紅燈
2.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3.逆向行駛
4.行駛快車道
5.穿越快車道 

  這5類違規行為進行開罰,違規者依道路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規定,處180至600元罰款,或施以道安講習1至2小時。原因就在於很多人不知道原來腳踏車需比照車輛的交通法規。 

  現在我們也提供您一些關於騎乘自行車交通規則的相關規定: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9條 - 關於自行車設備:
1.不得擅自變更裝置,並應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

  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五章慢車 122條 - 關於裝載:
1.不得附載坐人,載物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重量不得超過20公斤,長度不得伸出 前岔,並不得伸出車後1公尺,寬度不得超過車把手。

  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五章慢車 124條- 相關行駛:
1.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
2.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3.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再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馬路。

  四、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五章慢車 125條- 關於交岔路口行進或轉彎:
1.左轉彎時,應繞越道路中心處左轉進入右側慢車道行進。
2.四車道以上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者,不得左轉。

  五、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五章慢車 131條:
1.慢車不得任意停放,應在規定地點或劃設之標線以內,順序排放。
以上這些關於自行車的條款,提供大家參考。別忘記:"自行車也是車"就要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另臺北市政府為了建立民眾在騎乘自行車時,應有尊重行人及友善駕駛觀念,目前積極加強宣導自行車騎士尊重與禮讓行人應有以下幾個原則:

1.自行車禁行騎樓
2.自行車經過人多區域請下車牽行
3.自行車超越行人請先說借過,再由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
4.勿按鈴催促
5.勿逆向行駛
6.上下學時段經學校週邊人行道請下車牽行 

  針對以上6大項目的宣導,期盼藉以塑造臺北市優良的自行車騎乘文化,需要你我共同來加以遵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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