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專區
7/17起自行車騎乘騎樓、人行道將開罰300-600元
發布時間:106-07-06 瀏覽次數:5490次
為提供自行車及行人一個安全友善通行環境,且臺北巿自行車友善環境日漸完備、騎乘者與日漸增下,面對自行車騎士行駛騎樓、人行道急駛等作為,推廣自行車騎乘禮儀及守則已成為本巿刻不容緩之議題。 為維護本市自行車騎乘秩序與安全,並兼顧行人通行權益,臺北巿政府警察局自7月17日起,取締自行車違規行駛人行道、騎樓,尤其巿區自行車道路網較完整之路段(例如:信義路、仁愛路、新生南路、羅斯福路),並針對行駛騎樓列為取締重點,違規行駛未設置人車共道路段之人行道部分,以及行駛於已設置人車共道路段之人行道而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者,將依法開罰。 臺北巿政府交通局提醒民眾,自行車如行駛於未劃設自行車道之路段,應靠右順序行駛,並不得在人行道行駛,違者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項第5款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者處駕駛人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自行車騎士除勿騎乘騎樓,於人車共道路段騎乘時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共同建立尊重行人及友善駕駛觀念,讓臺北巿成為友善有禮城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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