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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制7月上路 拋錨停路肩逾1小時將罰1200
發布時間:107-06-27 瀏覽次數:15097次
今年7月1日起,交通政策新制上路!包含國道故障車停路肩逾時將開罰;公車站違停罰鍰加重;營業大客車逕行舉發納入記點制等。
故障車停路肩逾時 罰600至1200元罰鍰
依據現行規定,車輛於國道拋錨,停放車道外側路肩不得逾2小時,否則可拖吊處置。而去年發生國道員警於路肩戒護拋錨車遭追撞事故。為加速車輛離開路肩,今年 7 月 1 日起,將縮短故障車輛停放路肩時間,規定不得超過 1 小時,否則將開罰 600 至 1200 元。
公車站10公尺內違停 將重罰1200元
交通部認為,汽機車在公車站牌附近停車,嚴重影響公車停靠和乘客上下車安全,也容易引起事故。自7月1日起,在公車站10公尺內停車,機車將罰900至1200元,汽車直接罰1200元,較現行規範高300元。
逕行舉發違規納記點 6點吊扣駕照
以往超速闖紅燈只需付罰金即可,但交通部7月1日起,將全台3萬4000多輛營業大客車照相逕行舉發納入記點制,半年內違規記點達6點,將扣駕照1個月,駕駛還需接受道安講習,1年內吊扣駕照2次,再違反記點條款時,將吊銷執照;未來會將擴大至小客車,但時間還未定。
車頭燈開放變更LED燈
過往只要改裝非原廠車頭燈就是違法,但因車頭燈技術演變,7月1日起,將開放車輛可變更為符合規範的LED車頭燈。開放車輛可變更為符合規範的LED車頭燈,機車頭燈也可變更為LED燈。
特殊規格車輛 可申請臨時通行證
國營企業為執行探採工程,需要使用長度、高度、總重量等,逾越一般汽車規格的特殊規格車輛,7月1日起,可經主管機關報交通部,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憑證行駛。
露營車開放個人可領自用小貨車牌照
隨著露營風氣漸盛,但現行國內露營貨車照領牌,只能由公司行號領取。故此交通部修法,7月1日起開放個人可領取露營貨車自用小貨車牌照,以1人1部為限。另露營車上常備有瓦斯爐,因此同步規定露營車申請牌照檢驗時,應具備合格規定滅火器。
此外,7月1日起,新式大客車需強制加裝自動滅火系統,既有型式也需裝設。而政府為鼓勵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出遊,7月1日至9月30日,推使用電子票證,搭乘41條「台灣好行」路線享半價優惠。
資料來源:yam新聞
資料來源網址:https://n.yam.com/Article/20180625406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