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專區
馬路上常見的「標線」
發布時間:105-08-26 瀏覽次數:383026次
馬路上有許多顏色的線條,到底這些線條代表著甚麼樣的意思?
方向限制線
本標線為雙黃實線,用以劃分路面成雙向車道,禁止車輛跨越行駛,並不得迴轉。
禁止超車線
用以表示禁止超車。設於視距不足或接近交岔路口之路段。
本標線分雙向禁止超車線及單向禁止超車線二種。
- 雙向禁止超車線,用雙黃實線,其線型尺寸與分向限制線同
- 單向禁止超車線,用黃實線配合黃虛線,在實線一面之車輛禁止超車,在虛線一面之車輛允許超車。
禁止變換車道線
用以禁止行車變換車道。設於交通特別繁雜而同向具有多車道之橋樑、隧道、彎道、坡道、接近交岔路口或其他認為有必要之路段,並得於禁止變換車道處之起點路面,標繪黃色「禁止變換車道」標字。
本標線分雙邊禁止變換車道線及單邊禁止變換車道線兩種。
- 雙邊禁止變換車道線,為雙白實線,其線型尺寸與分向限制線同。
- 單邊禁止變換車道線,為白實線配合白虛線,在實線一面之車輛禁止變換車道,在虛線一面之車輛允許變換車道。
禁止停車線
本標線為黃實線,得加繪黃色「禁止停車」標字,用以指示禁止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及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邊緣以三○公分為度。
本標線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七時至晚間八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禁止臨時停車線
本標線為紅色實線,得加繪紅色「禁止臨時停車」標字,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或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邊緣以三○公分為度。
本標線禁止時間為全日廿四小時,如有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停止線
本標線為白實線,得加繪黃色「越線受罰」標字,用以指示行駛車輛停止之界限,車輛停止時,其前懸部分不得伸越該線。本標線設於已設有「停車再開」標誌或設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鐵路平交道或行人穿越道之前方及左彎待轉區之前端。
讓路線
本標線線型為白色倒三角形,如路口未設行人穿越道線者,則加繪兩條平行白虛線,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有幹道應減速慢行,或停車讓幹道車先行。視需要設於支道路口,或讓路標誌將近之處,在雙車道路面上,依遵行方向設於右側道之中心部位。
網狀線
本標線為黃色。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之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其劃設規定如左:
一、設有行車管制號誌路口不予劃設。
二、未設有行車管制號誌路口,視需要劃設。
三、接近鐵路平交道應予劃設,但無劃設空間者不在此限。
四、常受交通管制或其他原因需限制不得臨時停車之地點,視需要劃設。
行車分向線
本標線為黃虛線,用以劃分路面成雙向車道,指示車輛駕駛人靠右行車,分向行駛。
車道線
本標線為白虛線,用以劃分各線車道,指示車輛駕駛人循車道行駛。
資料來源:監理法規檢索系統
資料來源網址: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LawContent.aspx?LawID=A00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