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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肇事原因前3名 看看駕駛最易犯的錯
發布時間:107-02-27 瀏覽次數:33171次
實際道路駕駛中,「未注意車前狀態」、「未依規定禮讓」、「轉彎未依規定」成了車禍肇事原因前三名,警方表示,不打方向燈和上下車未注意後方狀況開車門肇事率也有升高趨勢。
北、中、南警方對車輛肇事原因排行統計幾乎一致,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指出,民國106年2萬2千多件死傷車禍事故件數中,以「未注意車前狀態」占19%、「未依規定禮讓」15%,「轉彎未依規定」占10%,居前3名。
新北交大表示,去年9月板橋區板城路台65線下匝道處,一輛自小客車未注意前方路口停等紅燈的小客車,煞車不及從後方追撞,駕駛一度受困車內,最後由消防人員破壞車體救出,就是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態肇事。
去年11月在淡水區新市二路與崁頂五路口,因該處為閃光號誌運作交岔路口,一輛自小客車行經閃光號誌路口,未停車確認橫向來車,就直接駛入路口,就是未禮讓才碰撞肇事。
台南市警察局交大統計,考場上菜鳥和老鳥不打方向燈,道路上類似狀況也不少,實務上轉彎不打方向燈和下車時未注意後方狀況就開車門肇事案例比比皆是,且件數有逐年增加趨勢,「考試嚴格要求是對的,安全駕駛習慣要從小處做起」。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三組組長汪振豪表示,去年彰化因開車門不當肇事傷人的就有282件,機車騎士因此撞上汽車車門重傷身亡案件也常有聽聞。他說,打方向燈才變換車道、轉彎車應讓直行車、閃紅燈車道應讓閃黃燈,都是基本常識,卻也是駕駛最容易犯的錯誤。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資料來源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11322/299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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