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專區
係金ㄟ~~汽燃費簡訊通知欠費,催繳不繳納會被罰喔
發布時間:107-08-31 瀏覽次數:2698次
還未繳納今(107)年度汽燃費的車主注意囉!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將以簡訊通知尚未繳費之車主,請儘速繳納,避免催繳逾期受罰並移送行政執行。
該所表示,107年汽燃費開徵期已過,仍尚有近2成車主尚未繳納,催繳逾期不繳納者,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外,所欠費額後續將予移送行政執行,對車主名下動產、不動產查封或查扣存款、扣薪。尚未繳費之車主可持汽燃費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繳納,亦可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線上轉帳繳納,繳費管道多元、方便又迅速。若沒收到繳納通知書又不確定自己愛車是否有繳納的車主,除向就近監理單位洽詢外,也可利用「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線上查詢及繳納,或於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補單及繳費。
臺北市區監理所特別呼籲仍未繳納汽燃費的車主,務請依限儘速補繳,以免受罰,同時也鼓勵車主申辦電子繳費單或活期帳戶約定每年自動轉帳扣繳汽燃費,不必擔心收不到費單或遺忘繳費而受罰,省時又方便,請逕至監理服務網或該所網站線上申辦。若您有其他問題,歡迎洽詢臺北市區監理所,電話(02)27630155轉400,傳真(02)27617750。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g.yam.com/sPERV
分享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