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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強制責任險,就如安全帽、安全帶一樣重要
發布時間:107-09-05 瀏覽次數:2053次
旗山監理站表示,102年1月1日起已取消自用汽車與機車的行車執照不需定期換照制度,民眾會因而忘了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一旦交通違規,除繳交處罰條例罰款外,會再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規定開罰,汽車部分罰款是3千~1萬5千元;機車部分罰款為1千5百~3千元,據統計目前監理站每月汽機車違反強制險案件近200件,罰款金額約40萬元。
據了解,近幾年就有幾起機車撞上天價超跑的案例,如前年初有機車騎士追撞到超跑「麥拉倫」,光維修費用就逾200萬,去年就有產險公司推出國內首張機車超額責任保險,年繳保費不用2000元,就可買到高達1,000萬元的超額責任保險機制,可保障自己與他人,惟各家條件不一,須逕向各保險公司洽詢細節。
監理站提醒,汽機車依法必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車主本身除須注意有效期日外,保險公司也會寄發續保通知,產險公司或便利商店皆可繳款。另外民眾前往監理單位辦理汽機車換發牌照、過戶及車輛檢驗時,都必須投保強制車險,且保險有效期在30日以上的紀錄,才能辦理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g.yam.com/ie94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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