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專區
中秋佳節租車旅遊 搶先知
發布時間:107-09-14 瀏覽次數:809次
連續豪大雨終於放晴,規劃中秋連假租車旅遊,兜兜風、透透氣,高雄區監理所特別提醒您,務必租借合法之租賃車輛,並隨車攜帶汽車出租單及行照,快樂出遊!
高雄區監理所所長梁郭國表示民眾可檢視出租單載明事項是否符合規定,以確保租車權益,依規定汽車出租單應載明事項包括:
一、租車自行駕駛之駕駛人,小客車租賃應承租人之請求代僱之駕駛人及承租人 之姓名、地址、駕駛執照及身份證件號碼。
二、租車起訖日期、時間、車牌號碼及租車費用。
三、車輛之附屬設備及起租時碼表里程、燃油供應狀況。
四、租賃期間所駕駛車輛違反法令規定或車輛發生失竊、毀損或肇事事故之通告 及責任承擔。
五、租賃期間車輛中途發生故障,其檢修費用之計算及處理。
六、租車人不得利用所租車輛攬載客貨營業。
七、供租賃車輛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並得投保車體損失保險、汽車竊盜損失保險或旅客責任保險,未投保時,出租人應告知租車人,並載明於出租單。
為了保障租車權益,建議民眾亦可逕至高雄區監理所網站或逕以電話向本所查詢合法業者,安心租車、放心暢遊。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g.yam.com/v65ug
分享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