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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失竊後 記得到監理單位辦註銷

發布時間:107-11-16 瀏覽次數:5622列印此頁面

根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所提供的2017年車輛失竊資料顯示,失竊車輛廠牌的前三名分別為豐田、BMW及三菱,雖然各家車廠積極強化防盜設備,仍然防不勝防,民眾以為車輛失竊後至派出所報案即可,惟後續仍接到交通罰單及稅金的通知。


車輛失竊後,車主應檢具車輛失竊報案證明、車主身份證明文件(車主身份證正本或公司行號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印章)至監理單位,繳清所有罰鍰及稅金後,辦理車輛失竊註銷;另倘車輛尋獲後,車主需檢具警方尋獲證明單及車主身分證明文件至監理單位,辦理車輛尋獲註銷,重新驗車領牌。
苓雅監理站也提醒市民朋友,若車輛有失竊情形,應於察覺後即向所轄派出所提報失竊,並妥善保存案件四聯單,他人駕駛所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可憑聯單向各地交通局裁決中心提出申訴撤銷!如有相關問題,歡迎電洽:(07)2257812分機2131或2108諮詢處理。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g.yam.com/Dd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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