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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房無證違規經營停車場說明

發布時間:106-05-23 瀏覽次數:1059列印此頁面

針對5月23日臺北市議會關切嘟嘟房永康五站(永康街31巷)停車場未領得停車場營業登記證違規營業一事,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以下簡稱停管處)表示,嘟嘟房已取得本市停車場營業登記證合法經營之停車場計有80場,永康五街停車場現已取得停車場設置許可,將輔導業者盡速取得停車場登記證。至嘟嘟房停車網站刊載123場營業處所與合法登記數量不符部分,為確保民眾停車權益,停管處將針對其無證營業停車場加強稽查,若經查獲停車場違規營業之具體事證,將依停車場法第37條予以裁罰新臺幣3,000元至15,000元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採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以維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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