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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不違規、交通安全有保障,106年上半年交通違規結案件數「違規停車」最多

發布時間:106-09-19 瀏覽次數:623列印此頁面

  【高雄訊】市府交通局表示,高雄市今(106)年上半年交通違規結案件數為72萬餘件,其中以「違規停車」最多,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交通局籲請駕駛人確實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也可避免荷包失血。

    交通局指出,今年上半年車輛或駕照登記在高雄市的車主或駕駛人,被高雄市或外縣市的舉發機關所開立的交通違規結案件數約為72萬餘件,其中前5大的交通違規行為,分別為「違規停車」、「一般道路超速60公里以內」、「未繳高速公路通行費」、「闖紅燈或紅燈右轉」、「轉彎不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交通事故的發生大都是因為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導致,為維持交通秩序及交通安全,警方依法取締交通違規行為,是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不得不為的做法。

    高雄市今年上半年罰鍰收入為7億8千餘萬元,其違規罰鍰的來源分為三部分,以高雄市的車輛或駕駛人被高雄市警察開單者,罰鍰收入為5億8百餘萬元占罰鍰的64.9%,高雄市的車輛或駕駛人被外縣市警察開單者,罰鍰收入為1億5千餘萬元占罰鍰的20%,外縣市的車輛被高雄市警察開單者,罰鍰收入為1億1千餘萬元占罰鍰的15.1%。

    對於外界質疑高雄市的交通違規罰鍰收入與其他直轄市相比,是否編列的特別高?

    交通局說,106年各直轄市的交通違規罰鍰編列預算數分別為,新北市22億8千餘萬元、台北市17億5千萬元、桃園市11億4千1百萬元、台中市15億8千萬元、台南市6億4千餘萬元、高雄市15億元, 6都中高雄市並非編列罰鍰收入預算最高者。

    交通局特別提醒用路人,取締交通違規是為了保障遵守交通規則的用路人,對於守法的民眾而言,也是保障他們交通安全的手段,希望用路人都能共同維護交通秩序,遵守交通規則。

 
承辦科室:裁決中心主任黃瓊珠 0963-11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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