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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舉發公車停靠區違停 半年逾千件

發布時間:106-02-09 瀏覽次數:2257列印此頁面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自105年6月實施以公車行車紀錄器影像舉發公車停靠區違規停車之措施,至12月底已成案1,008件違規停車;另經統計前十大違停取締熱點依序為臺北車站(忠孝)、大直國小、社正路、自強隧道、植福宮、捷運忠孝復興、馬偕醫院、天師宮、師大綜合大樓及龍山寺(西園)。

因公車停靠區內常有其他車輛臨時停車,導致公車無法緊鄰路緣停靠,除造成輪椅乘客無法上、下車,更嚴重影響乘客上、下車之安全,若乘客上、下車時發生事故,違停車輛亦可能須負連帶責任,公運處呼籲用路人勿心存僥倖貪圖方便,造成乘客上、下車困擾。為有效改善公車停靠區違停情形,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及公運處自105年6月起,鼓勵市區汽車客運業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規定,以行車紀錄器影像協助警方取締,違規者警方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或56條規定,處新臺幣300至600元或600至1,200元罰鍰。

另經公運處統計105年12月民眾申訴公車服務品質優缺失成案數,服務優良件數占42.02%,缺失件數占57.98%,缺失項目前三名以過站不停居首,服務態度欠佳居次,其後為未依規定站位停靠,公運處表示已派員至民眾經常反映公車行車缺失站位,永春高中站、臺北車站(忠孝)站及信義國中(莊敬)站加強稽查,查有未繫安全帶2件、車體LED燈故障5件、車大燈故障5件及未依規定站位停靠2件等缺失,均已依相關規定裁處。 公運處呼籲乘客候車時,請於規定站位候車,並提前招手示意,以利駕駛員靠站載客;另搭車時請握穩扶桿,勿隨意走動,勿緊靠車門站立,下車請提早按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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