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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春節期間部分民營停車場微調費率透明化

發布時間:108-01-30 瀏覽次數:764列印此頁面

來~來~來~,來高雄走春去,今年春節連續假期自2月2日起至2月10日共計9天,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新興區等12區內共54處停車場為提高停車周轉率而調漲收費,另有10處停車場為增加民眾入場停放意願,而主動調降收費,為確保民眾消費權益,於春節期間調整費率訊息公告於市府及交通局網站最新消息區。

為因應高雄市年節期間可能湧現的大量出遊車潮,部分民營停車場業者於連假前向交通局提出申請於春節期間微幅調整收費標準,以提高停車週轉率,讓更多出遊車主節省找尋車位時間、攏總找有車位。

交通局表示,今年春節連假期間計有新興區等12區內共54處停車場為提高停車周轉率而調漲收費(其中6場調整期間至元宵節2月19日止,1場調整期間至2月24日止),另有10處停車場為增加民眾入場停放意願,而主動調降收費。此外,經交通局與業者協調後,該等停車場皆以半小時或20分鐘為收費單位,總體而言,調整後各場小型車費率為每半小時10~50元不等,其中55場更設有當日80~300元不等最高收費上限。

為維護民眾權益,交通局要求業者須於入口明顯處公告調整費率及期間,若民眾發現有任意哄抬費率等未依公告費率收費之違規業者,可撥打市府1999檢舉,交通局將依《停車場法》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交通局提醒您,在各景點停車場方面,預估西子灣、駁二特區、旗津、佛光山與大魯閣草衙道停車場於春節連假期間易達滿場情形,義大世界、旗山美濃地區初二至初四易有滿位情形,交通局一併呼籲民眾多搭乘公共運輸前往各景點,也可以下載「高雄iBus」APP了解公車路線動態及乘車規劃,方便您行程安排。

交通局進一步說明,經營停車場必須依停車場法向交通局申請核准經營停車場登記證,才可以對外收費營業,合法停車場的場地設備、收費及管理均有法規規範,車主停在合法經營的停車場內也較有保障。而對於非法停車場,交通局一定會持續加強稽查取締,並再次呼籲民眾勿違規經營收費停車場,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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