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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不適切勿開車上路

發布時間:108-10-30 瀏覽次數:2663列印此頁面

108年10月1日凌晨3時44分,國1北向42.7公里處發生2部聯結車追撞事故,占用外2車道,直到上午8時39分才排除,導致後方回堵15公里,行車時間大幅延宕,甚而影響桃園以南地區交通(如附圖),經查證係因駕駛身體不適,事故前死亡所致,由於有人員死亡事故處理繁複,又值交通尖峰時間,對道路交通影響甚鉅。

高速公路局特別提醒,若身體不適請避免開車,以維自身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行車途中如遇身體不適,應放開油門減緩速度,緊握方向盤、啟動危險警告燈,讓車輛逐漸滑至路肩,並在車輛後方50~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待援期間,車上所有人員都應下車至車輛下游之護欄外或安全處所(路側如無護欄,則於故障車輛下游適當處)待援,並「面向車道」以隨時警戒後方來車,儘速撥打1968免付費專線電話,向交控中心請求救援服務,以免發生事故影響自身與他人安全。


資料來源: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g.yam.com/wRZYA
相關檔案:

152-附圖-108.10.1事故照片.pdf 下載數: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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