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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險罰單繳了沒? 別再與荷包過不去!逾期加重處罰,得不償失喔!

發布時間:109-07-24 瀏覽次數:82770列印此頁面

臺北市區監理所表示,車主收到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罰單時,請記得於應到案日期前繳納罰鍰,以免加重處罰,導致荷包大失血。

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相關規定,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交通違規,如車主未投保強制險,監理機關將開立違反強制險罰單,並依照汽、機車種類不同開罰,機車原處以罰鍰新臺幣1,500元,逾期未繳納,加重至3,000元汽車原處以罰鍰新臺幣3,000元,逾期未繳納,加重至1萬5,000元;如車主未投保又肇事時,機車原處以罰鍰新臺幣6,000元,逾期未繳納,加重至1萬2,000元;汽車原處以罰鍰新臺幣6,000元,逾期未繳納,加重至3萬元。

該所表示,如違反強制險法遭處最高罰鍰,車主仍未於期限內繳納,將依行政執行法相關規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呼籲車主,請利用手機下載APP軟體,連結監理服務網線上查詢及繳納,或是利用就近金融機構、郵局及超商(統一、全家、來來及萊爾富)繳納罰鍰,以免逾期重罰或遭強制執行。如有疑問,歡迎洽詢電話(02)27630155轉416。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g.yam.com/bKp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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