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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隧慢速車示警系統,春節連假加強顯示路隊長車號
發布時間:110-02-07 瀏覽次數:1071次
為有效提醒國道5號雪山隧道在正常車流下低於最低速限行駛之慢速車,高速公路局已於雪山隧道北向路段試辦慢速車示警系統。春節連假起將加強顯示車速低於65公里/小時,與前車間距超過100公尺的慢速小型車部分車號,即時提醒該車輛駕駛人在速限範圍內加速行駛,不要當路隊長。
高公局表示,本試辦案自109年12月30日起試辦,於國道5號雪山隧道北向約19K(彎道段)、20K(直線段) 及27K (入口段)等3處外側車道設置偵測設備。試辦初期係偵測車速低於65公里/小時,及與前車間距超過120公尺之慢速小型車,並於下游之資訊可變標誌顯示該車輛車號後4碼。
經統計,本系統於元旦連續假期或周末每日顯示約200~240輛慢速小型車、平常日則約120-140輛,佔整體車流之0.5-1.0%。慢速小型車主要分布地點在19K及20K等2處約佔80~85%,主要集中於車流產生壅塞時段,平日為下午至傍晚、元旦連續假期或周休則從中午至晚間。
該示警系統試辦初期採顯示與前車間距超過120公尺之慢速小型車,為加強提醒駕駛人縮短與前車適當間距,春節連假起將間距縮短為100公尺,預估特增加顯示約1倍之慢速小型車,約佔整體車流之1.0-2.0%。高公局將持續蒐集分析本系統所偵測之慢速車牌資料,俾利日後進行資料比對應用及交通管理參考。
高公局提醒,雪山隧道最低速限70公里/小時,小型車 (大客車)需保持50(100)公尺以上之行車安全間距,塞車時仍須保持20公尺間距。另該慢速車示警系統雖不作執法取締,惟在國道不壅塞情形下,車速低於最低速限行駛之車輛,將違反「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規定,若遭國道公路警察局取締,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款,處以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籲請民眾行駛國道時,務必依速限規定行駛,在安全不超速原則下儘量提高車速,且在正常車流下,亦不要低於最低速限行駛當路隊長。
資料來源: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k.yam.com/djihf
高公局表示,本試辦案自109年12月30日起試辦,於國道5號雪山隧道北向約19K(彎道段)、20K(直線段) 及27K (入口段)等3處外側車道設置偵測設備。試辦初期係偵測車速低於65公里/小時,及與前車間距超過120公尺之慢速小型車,並於下游之資訊可變標誌顯示該車輛車號後4碼。
經統計,本系統於元旦連續假期或周末每日顯示約200~240輛慢速小型車、平常日則約120-140輛,佔整體車流之0.5-1.0%。慢速小型車主要分布地點在19K及20K等2處約佔80~85%,主要集中於車流產生壅塞時段,平日為下午至傍晚、元旦連續假期或周休則從中午至晚間。
該示警系統試辦初期採顯示與前車間距超過120公尺之慢速小型車,為加強提醒駕駛人縮短與前車適當間距,春節連假起將間距縮短為100公尺,預估特增加顯示約1倍之慢速小型車,約佔整體車流之1.0-2.0%。高公局將持續蒐集分析本系統所偵測之慢速車牌資料,俾利日後進行資料比對應用及交通管理參考。
高公局提醒,雪山隧道最低速限70公里/小時,小型車 (大客車)需保持50(100)公尺以上之行車安全間距,塞車時仍須保持20公尺間距。另該慢速車示警系統雖不作執法取締,惟在國道不壅塞情形下,車速低於最低速限行駛之車輛,將違反「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規定,若遭國道公路警察局取締,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款,處以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籲請民眾行駛國道時,務必依速限規定行駛,在安全不超速原則下儘量提高車速,且在正常車流下,亦不要低於最低速限行駛當路隊長。
資料來源: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k.yam.com/dji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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