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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駕駛上國道要小心 高公局曝6大危險情境

發布時間:111-08-31 瀏覽次數:1729列印此頁面

長途開車時不少駕駛會使用自動駕駛,高公局今天提醒,上路前要瞭解自動駕駛的適用範圍和限制,同時公布6大危險情境,提醒用路人注意安全。

中秋連假即將到來,不少民眾返家行駛國道時,使用駕駛輔助系統(自動駕駛)情形日益增加。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說,用路人上路前應瞭解車輛駕駛輔助系統適用範圍和限制,行駛時仍應隨時注意前方車況,必要時應迅速介入操控車輛,切勿過度信賴駕駛輔助系統。
 

高公局表示,依據美國汽車工程師協會(SAE)將自動駕駛等級區分為Level 0到5級,其中L0到L2需要駕駛人隨時監控行車及輔助系統運作;L3到L5則交由系統監控。目前市售車輛配備駕駛輔助系統僅達L2級別,多數僅能輔助駕駛進行跟車、轉向及加減速操作,且須駕駛全時監控。

高公局也彙整具駕駛輔助系統功能車輛車主手冊內容,達L2輔助系統仍有其功能上限制,在6大情境使用駕駛輔助系統可能無法即時正常運作、無法即時正確辨識前方物件,進而造成交通事故危險。
 

這6大危險情境,包含與前車速差過大或前車靜止狀態下(如:故障車、高速公路事故處理車輛、施工車輛);上下坡度大路段、彎道路段,影響雷達偵測角度;前車未行駛於車道正中間。

還有突然切入車道的車輛、前車突然轉向;特殊形式的車輛、摩托車,以及靜止行人(判斷邏輯須符合辨識軟體的定義);特殊天候環境(濃霧、雨天、強光等,影響雷達和鏡頭的效能)。
 

高公局指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規定,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另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以危險方式(如雙手離開方向盤)駕車,可處以新台幣6000元到2萬4000元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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