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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天母飆車致1死2傷 開庭認罪願意賠償
發布時間:111-09-20 瀏覽次數:2109次
簡姓男子3月間於台北市士東路高速駕駛,撞上3名路人,導致1死2傷,遭檢方起訴求處3年以上徒刑。士林地院今天開庭,簡男認罪並表示願意賠償,希望法官安排調解。
士林地方檢察署起訴指出,簡姓男子今年3月18日晚間近7時,駕車行經北市士東路、芝玉路口,以時速近100公里車速狂飆,直接撞上正穿越馬路的3名行人,導致2名少女腿部受傷、謝姓婦人傷重不治。
檢察官認為,簡男沒有實質賠償,犯後態度反覆、飾詞狡辯,且平日即有高速在道路上恣意駕車的惡習,漠視用路人安全,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建請法院量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簡男坦承有過失並認罪;辯護律師則說,簡男願意賠償,希望法官安排調解。
2名被害少女的母親均表示願意就賠償部分進行調解,其中1名被害少女的母親還說,女兒迄今走路仍不方便,甚至被同學取笑為「獨腳獸」。
謝姓婦人家屬的告訴代理人則表示,簡男在第1次調解時沒現身,第2次調解時則只先談傷者的賠償事宜,也不願先支付慰問金,但既然簡男當庭表示願意賠償,就再給他一次機會。
法官諭知全案11月2日再開庭,簡男離開法院後則對媒體表示,很對不起被害人,會請保險公司盡快協調,自己也會盡量拿錢出來滿足被害人及家屬。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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