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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快閃宣導路口慢看停行人優先行,並加強執法取締

發布時間:112-05-19 瀏覽次數:6075列印此頁面

為維護路口安全及行人路權,警政署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為期1個月執行「全國同步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專案,白河警分局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四大項重點違規項目,配合轄區內易肇事時段、路段及易違規路口,加強執法取締,改善用路環境,確保行人交通安全。

經統計分析112年1至4月份,白河警分局轄主要肇事路段,白河區以中山路、國泰路及新生路段,後壁區以台1線、市172線及南78線路段,東山區以新東路、中興路及165線路段;發生時段則以8至12時及16至18時肇事頻率最高。鑑此,警方已規劃勤務加強執法取締,以保障用路人交通安全。

白河警分局副分局長廖進添率同交通組組長林世宗等員與警察志工,手持宣導短語牌於白河區沿路踩街至人潮聚集路口,擴大實施路口禮讓交通安全宣導,向來往車輛宣導行人路權,提醒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及交叉路口時,請務必減速並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並同步針對路口各項違規行為加強執法,以達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的目標。

白河警分局指出,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最高處罰3600元。此外,若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或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最高處罰1800元。請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免荷包失血。

加強執法取締

資料來源:台南市交通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k.yam.com/7OF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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