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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專區

4歲以上搭大客車全須繫安全帶,最高罰6000元

發布時間:110-12-07 瀏覽次數:2078列印此頁面

立法院今天110/11/30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增訂大型車乘載4歲以上乘客全須繫安全帶。違者可處駕駛人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

另今天110/11/30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8-1條」修正案,除了需要依照規定裝設行車紀錄器、行車視野輔助器系統,新加入「防止捲入裝置」,三項都必須裝設,否則依法最高可處2萬4千元。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k.yam.com/NwY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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