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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過馬路要小心 北市警籲掌握「停看聽」
發布時間:111-04-04 瀏覽次數:3439次
今天是兒童節,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指出,北市12歲以下兒童行人事故約占整體兒童交通事故近2成,提醒家長外出時可做機會教育,教導小朋友安全過馬路應掌握「停看聽」。
交通警察大隊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根據交通部統計資料顯示,台北市12歲以下兒童行人在道路的交通事故概況,民國108年發生99件、96人受傷,109年發生88件、84傷,110年發生78件、77傷,占整體12歲以下兒童所有交通事故比例的18%。
家中若育有未成年幼童者,交通警察大隊呼籲,家長外出時可善用道路環境,藉以機會教育小朋友,培養其有關交通安全知識與避開危險能力。
此外,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9條規定:「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14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交通警察大隊提醒,兒童用路行為常來自於模仿身邊大人們走路習慣,家長們更應以身作則,外出時務必看顧好孩童,以避免發生交通意外。
同時,應謹記「千萬不可在馬路對面喊孩子,以避免孩子突然衝過車道,與行進中之車輛發生碰撞」,以及「一起過馬路時應牽著孩子手腕,走在孩子跟車輛之間,讓孩子遠離車輛」等事項。
正確過馬路步驟,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應注意「停看聽」,像是紅燈在路口等待穿越時,應在轉角處退後3步停等或等轉彎車通過後再行穿越;其次,綠燈後,先左看右看查看,確認無來車,舉手並走行穿線(俗稱斑馬線);最後,穿越過程仍應時時注意有無同為綠燈的左、右轉彎車,並仔細聆聽車輛行駛聲音是否靠近。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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