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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親子停車位標誌及識別證圖示預告更新
發布時間:113-09-09 瀏覽次數:594次
交通部113年8月27日宣布新的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簡稱孕婦親子車位)標誌設置及識別證圖示,該圖示係台灣設計研究院於去年112年推動公共圖標計畫之成果,以中性且與國際接軌並導入人本思維來優化現行圖示;並以「通用性、簡單性、一致性、視認性」為原則加以更新,未來修法通過後將適用於新設或重置(製)之標誌或識別證,以節省經費人力。
有關停車位標誌圖示部分,過去民眾有反映不理解現行圖示之汽車圖像並誤認成加油槍,而該圖標設置之情境即為停車位(格)之下;參考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標誌圖示(僅標示無障礙圖標),已可被民眾理解該停車格係提供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車輛停放;延續上述民眾認知,圖案改以呈現孕婦及親子並同時呈現該標示之名稱;另,為使圖標能被清楚辨識,圖標之圖形與背景色以有良好之對比性為原則。
另有關停車位識別證圖示部分,參考地方政府意見及使用情境,識別證經常夾於擋風玻璃內側,因此在執勤查驗身份時,有效日期經常被遮擋、不利查看。新版本將重要資訊調整至識別證頂部。識別證之圖形與背景以有良好之對比性為原則,新版本以乾淨的背景突顯識別證資訊。
交通部說明,依現行已設置之標誌或已印製之識別證仍可繼續使用,新增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修正發布後,新設或重置之標誌或重新印製之識別證則應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交通部進一步說明,上述內容已完成預告程序,考量預告期間內另有針對孕婦親子車位標線現行粉紅色內框修正為藍色內框之建議,交通部將於研商確認後,併同前揭預告內容辦理後續法制作業。
有關停車位標誌圖示部分,過去民眾有反映不理解現行圖示之汽車圖像並誤認成加油槍,而該圖標設置之情境即為停車位(格)之下;參考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標誌圖示(僅標示無障礙圖標),已可被民眾理解該停車格係提供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車輛停放;延續上述民眾認知,圖案改以呈現孕婦及親子並同時呈現該標示之名稱;另,為使圖標能被清楚辨識,圖標之圖形與背景色以有良好之對比性為原則。
另有關停車位識別證圖示部分,參考地方政府意見及使用情境,識別證經常夾於擋風玻璃內側,因此在執勤查驗身份時,有效日期經常被遮擋、不利查看。新版本將重要資訊調整至識別證頂部。識別證之圖形與背景以有良好之對比性為原則,新版本以乾淨的背景突顯識別證資訊。
交通部說明,依現行已設置之標誌或已印製之識別證仍可繼續使用,新增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修正發布後,新設或重置之標誌或重新印製之識別證則應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交通部進一步說明,上述內容已完成預告程序,考量預告期間內另有針對孕婦親子車位標線現行粉紅色內框修正為藍色內框之建議,交通部將於研商確認後,併同前揭預告內容辦理後續法制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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