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
遏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非法改裝上路 監警小組加強稽查
發布時間:112-05-18 瀏覽次數:4633次
為保護民眾用路安全、避免非法改裝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影響交通秩序,臺北區監理所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合作,於新北市境內針對車輛出入頻繁的時段、路段,聯合執行專案稽查,以遏止違規改裝等不法情事。
統計111年1月至112年4月止臺北區監理所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聯合稽查共出勤44班次,計檢查298部車輛,舉發33件違規,不合格項目中以「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最多,占66.7%、「乘載人數超過規定數額」次之,占18.2%,針對上述違規情形,均由員警當場製單舉發並請民眾依法改正。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政府已正式實施領牌納管,規定年滿14歲者才可騎乘,車輛出廠須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於監理單位辦理實車查核及登記領用懸掛號牌、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後才能上路。而目前使用中之微型電動二輪車,於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掛牌者,均可免繳牌照規費450元,籲請車主把握優惠時間辦理。
另提醒民眾騎乘時務必配戴合格安全帽並且不得附載他人,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k.yam.com/qgGTZ
統計111年1月至112年4月止臺北區監理所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聯合稽查共出勤44班次,計檢查298部車輛,舉發33件違規,不合格項目中以「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最多,占66.7%、「乘載人數超過規定數額」次之,占18.2%,針對上述違規情形,均由員警當場製單舉發並請民眾依法改正。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政府已正式實施領牌納管,規定年滿14歲者才可騎乘,車輛出廠須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於監理單位辦理實車查核及登記領用懸掛號牌、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後才能上路。而目前使用中之微型電動二輪車,於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掛牌者,均可免繳牌照規費450元,籲請車主把握優惠時間辦理。
另提醒民眾騎乘時務必配戴合格安全帽並且不得附載他人,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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