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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汽機車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規劃
發布時間:105-01-25 瀏覽次數:3757次
交通部為關心確保高齡駕駛者繼續駕車的安全,自102年起即著手研議評估高齡駕駛人的管理制度,歷經近3年的研議規劃,除請外交部駐外單位協助蒐集各國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規定、委託臺灣精神醫學會研究及規劃認知機能檢查制度外,公路總局並於103年12月分別於臺北、臺中、高雄及花蓮等地區辦理4場公聽會,且於104年5月再邀集專家學者召開會議,自104年7月到10月間利用國發會眾開講平臺以網路政策溝通後,在今日會議討論確立國內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後續推動及修改相關法令的原則和方向,將以 75歲以上駕駛人為適用對象、每2年換照1次為審查週期、駕照換發須通過考照體檢標準及新增之認知機能檢測。
公路總局說明,未來高齡駕駛人管理制度,必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增訂規定年滿75歲以上之駕駛人須經體格檢查及實施認知機能檢測通過後,換發較短有效期間2年之駕駛執照,管理原則並非完全禁止年長者繼續駕駛,而係為讓不宜再騎車或開車者,不要再騎車、開車,以維護道路行車安全。公路總局初步規劃於本(105)年4月開始先由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監理下鄉服務時宣導長者自願參加測試,自7月起全面試辦宣導,於完成法規修正後,預計明(106)年1月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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