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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交通新制上路 打錯方向燈、開車門肇事都要罰
發布時間:106-07-06 瀏覽次數:8685次
交通部今日公告7月1日多項新制要上路,包含新修正多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增訂新增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駕駛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則處罰該乘客。提高汽車裝載貨物行經設有地磅處所,不依規定過磅取締範圍由1公里提高至5公里、罰鍰由1萬元提高至9萬元,並增加汽車及駕駛人違規記點規定;提高汽車闖越平交道等在鐵路平交道上違規事項罰鍰上限,由6萬元提高至9萬元。
前方車輛明明打左轉方向燈卻往右變換車道,不僅會讓後放駕駛火冒三丈,也較容易發生事故;雖然車輛設計上,方向燈號與方向盤轉向相反的話,燈號便會自動跳回,但有時變換車道方向盤轉不夠時就不會跳回,仍有駕駛人打錯燈號。交通部表示,打錯方向燈確實對於交通秩序與安全有重大影響,因此,7月1日起變換車道若打錯方向燈,將可依法開罰600元至1800元罰鍰。
基於關懷高齡年長者行車安全,對於其身心狀況應建立適當的檢測機制,讓高齡年長者瞭解自身身體狀況是否適合駕駛車輛,以維護高齡年長者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交通安全,7月1日起將推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75歲以上駕駛人需要每3年換照1次,駕照換發時還須通過體檢及認知機能檢測。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資料來源網址:http://news.ltn.com.tw/index.php/news/life/breakingnews/210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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