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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下冤魂多高齡長輩 車禍死亡連3年逾千人
發布時間:111-03-05 瀏覽次數:1247次
媒體工作者黃暐瀚母親去年不幸遭酒駕撞上,成了每年1000多個車禍身亡的輪下冤魂之一,數字背後是每10件交通事故身亡者,就有4個是65歲以上長者。
根據官方統計,65歲以上高齡事故30日內死亡數、在車禍死亡數占比,從2013年999人(32.52%)上升到2020年1235人(41%),2021年1月到11月雖比2020年同期下降,仍有1031人(38.12%)。
長輩比青壯年易出車禍,事故類型又以行人與機車最常見。交通部分析,2015年到2020年,涉及長者死亡車禍中,機車事故死亡從487人增加到637人,2021年1到11月比前一年同期微降,仍有560人;高齡行人死亡從2015年271人增加到2020年309人,2021年1到11月比前一年同期下降,但仍有228人。
長輩交通事故頻傳 車禍人數居高不下
值得注意的是,機車是台灣最普遍交通工具,高齡者騎機車自撞情況愈來愈嚴重,近3年死亡數破百。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理事林志學說,台灣很多道路在高齡友善程度上還有很大改善空間。
林志學舉例,台灣道路一般劃分為快車道與機慢車道,沒慢車道時,年長者騎機車被迫與高速車流相混,不時出現長輩騎機車誤上國道、逆向或隨意變換車道等,當然也有長輩把交通號誌「當參考」,把馬路當自家路,無路權概念,狀況百出。
理想做法應有慢車道,提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或速度較慢機車行駛。林志學建議,高齡者可換用速度慢也較安全的三輪電動輔助自行車,維持基礎體能活動,附設大車籃也可應付日常採買。
機車蛇行逆向上國道 銀髮騎士路況多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歸納過去10年涉及高齡機車騎士事故,約5%發生於快車道,自行車約6%,實在需教育高齡者正確路權認知。
至於高齡行人事故趨勢,運研所分析,「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逐年增加。
許多人在智慧候車亭看到廣告影片中阿嬤、阿公「穿乎金,真放心」,昏黃夜色中全身閃亮服飾,在有紅綠燈時,穿越馬路遵守交通號誌,穿過路口時注意來車、比手勢,就是宣導如何安全過馬路。
新北市「路老師」曾明理說,通常都會區高齡者對安全較有警覺,偏鄉長者安全意識相對差,很多便宜行事做法也習以為常,如騎機車逆向行駛、轉彎不打方向燈,過馬路為省力,就不走行人穿越道。
不過,曾明理說,對高齡者交安宣導,不能命令,也不要說教,改用聊天方式,聽聽長者想法效果最好;曾有長者對他說,每次看到綠燈閃爍時就害怕,不知是否能過馬路,他都建議千萬別跑,寧可等下次綠燈再通行。
曾明理表示,很多交安宣導場合,常遇高齡者抱怨騎樓或人行道被攤商占用、過馬路找不到斑馬線、過天橋須爬樓梯,他能體諒這些情況對長者不友善,都會代向主管機關反映。
交安宣導很難立竿見影,對高齡者宣導更不易,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行秘書吳木富表示,由兒孫出馬勸說家中老大人,動之以情,用哄的、用撒嬌的也好。
有些情況真的不能怪長者忽視交通安全,運研所2021年7月「高齡友善交通精進對策方向」報告中指出,交通設施沒為高齡者設身考量。
運研所舉例,綠燈秒數不夠長輩從容過馬路時,長輩在看似四下無車、行人號誌尚未變為綠燈時,冒險橫越馬路釀成事故;天橋階梯高度過高,或行人穿越道間隔太長,讓長輩覺得爬樓梯很累、走到路口過馬路嫌遠,轉而趁車輛較少時直接穿越道路。
營造高齡友善道路 軟硬體及執法有待改進
運研所援引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設置標誌預告前方路口、藉亮度及顏色對比改善標誌及號誌可視性、調整道路環境照明等,減少高齡者駕駛車輛時的認知負擔,得到更多反應時間。
林志學表示,如果天橋設計為無障礙斜坡式,長者使用起來會輕鬆很多;良好公車月台,如公車彎設計,避免靠站停車時影響後方行車動線,也能讓年長者更方便上、下車。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副教授吳昆峯說,離開大台北,很多道路沒人行道,或有人行道卻被汽、機車違停,連騎樓都被占用,行人只好走在馬路上,對長者、行動不便者不安全,如果長者或行動不便者是用電動代步器,更如入險境。
吳昆峯表示,未禮讓行人的處罰應用更嚴肅態度,以騎樓占用,行人無法通行為例,現在都以路霸名義罰新台幣數百元,但從建管規則,可視為違建開罰,罰鍰可達3萬元。
運研所在相關報告指出,高齡者可能因老化而衍生平衡感退化或骨質疏鬆,導致更易跌倒並受傷,據WHO建議,應檢視步行環境是否龜裂或凹凸不平、自行車與行人分流減少衝突,建設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時採用防滑係數足夠的地磚和標線塗料。
考量白內障、老花眼等視力退化,應加強步行環境照明,路口號誌時相聲音化以強化判斷,並視綠燈時間長度,依需要建置庇護島;以工程手段減少路口長度,及行人穿越道本來與路口轉角齊平,改為退到路口後,避免轉彎車輛A柱視線死角擋到行人等。
面寬較長馬路,吳昆峯建議,最好設庇護島,提供步行緩慢、腿腳不便長者或身心障礙者過馬路遇半途紅燈亮時,可中途休息等綠燈,有較從容時間通行,不必急著連跑帶衝或受困路中。
資料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