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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疲勞駕駛惹的禍,汽車衝撞民宅及2輛機車
發布時間:111-04-19 瀏覽次數:1593次
臺北市大安區發生一起汽車衝撞民宅及2輛機車的交通事故,高齡駕駛詹女(85歲)自忠孝東路4段216巷8弄附近停車場駛出時,疑似因恍神不慎而向前衝撞民宅及路邊停放的2輛普重機,所幸並無人員傷亡,酒測值為0mg/L。
根據交通部統計,疲勞駕駛一直是交通事故肇事主因的前幾名,駕駛人如果只睡4小時就開車,發生車禍機率將提升10倍,高風險不亞於酒駕,大安分局呼籲駕駛:「切勿疲勞駕駛,如果發現自己有疲勞駕駛的狀況,最好立即找安全的地方停靠休息,如果在疲勞狀態下還勉強自己開車的話,將可能大幅提高事故發生的機率,造成難以挽回的遺憾,且應注意車前動態,使人車都能保持在最佳狀況,以維用路人車安全。」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2-2條第1項之規定,自106年7月1日起,新領或未逾75歲駕駛人已領有之普通駕駛執照有效期間至年滿75歲止,其後應每滿3年換發一次。大安分局提醒高齡駕駛人:「請確實依規定體檢和測驗認知功能,通過後就可以換照繼續開車,確保身體健康和認知能力正常再來開車,對自己與所有用路人都有保障。」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
資料來源網址:https://g.yam.com/6wkrK
根據交通部統計,疲勞駕駛一直是交通事故肇事主因的前幾名,駕駛人如果只睡4小時就開車,發生車禍機率將提升10倍,高風險不亞於酒駕,大安分局呼籲駕駛:「切勿疲勞駕駛,如果發現自己有疲勞駕駛的狀況,最好立即找安全的地方停靠休息,如果在疲勞狀態下還勉強自己開車的話,將可能大幅提高事故發生的機率,造成難以挽回的遺憾,且應注意車前動態,使人車都能保持在最佳狀況,以維用路人車安全。」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2-2條第1項之規定,自106年7月1日起,新領或未逾75歲駕駛人已領有之普通駕駛執照有效期間至年滿75歲止,其後應每滿3年換發一次。大安分局提醒高齡駕駛人:「請確實依規定體檢和測驗認知功能,通過後就可以換照繼續開車,確保身體健康和認知能力正常再來開車,對自己與所有用路人都有保障。」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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