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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緊急公務車 防患未然!高市加強交安訓練提升救護車駕駛值勤安全

緊急公務車

防患未然!高市加強交安訓練提升救護車駕駛值勤安全

發布時間:109-04-29 瀏覽次數:5417列印此頁面

【高雄訊】鑑於日前消防局有一輛消防水箱車出勤時與曳引車發生車禍造成傷亡;為提升緊急救護車駕駛值勤安全,高市府交通局與衛生局合作辦理「緊急救護車輛行車安全教育訓練」,加強緊急救護車駕駛通過交岔路口時務必要有「防禦駕駛」觀念,避免車禍的發生影響救援行動,讓參與第一線執勤人員頻呼受益良多。
交通局表示,緊急救護車輛肩負救護重責,目前警車、消防車等駕駛已有安全駕駛教育機制,但民間救護車駕駛則比較缺乏這方面的訓練,因此特別媒合專業的交通安全師資,與衛生局共同合作辦理民間救護車駕駛安全訓練,填補交安缺口。
講師高雄市車鑑會主委許綺佑表示,執行緊急任務時,開啟警示燈與警鳴器,行車時可不受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的限制,但是要注意救護車不受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的限制指得是可免除行政責任,如罰鍰、計點、吊照等,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仍有可能負擔部分肇事責任,提醒執行勤務人員要有防禦駕駛觀念,才能平安搶救民眾生命財產。
擁有豐富交通事故鑑定經驗的講師陳柏年說,緊急救護車輛駕駛要記得「千萬不要覺得別人一定會讓你」,因為即便開啟警示燈與警鳴器,駕駛人還是有可能會聽不到,即便聽到了也可能不知道救護車輛從哪個方向來。
交通局強調,除緊急救護車輛駕駛要學習「防禦駕駛」外,一般民眾聽聞緊急救護車輛時,路段中要立即靠左右避讓、行經路口時不論來自任何方向都要減速暫停,讓緊急救護車輛優先通過。
救護車參訓駕駛黃先生表示,以前會納悶都已經開啟警示燈與警鳴器,怎麼還是會發生車禍,防禦駕駛中的危險感知意識真的很重要,從案例中了解事故的發生情境與原因,真的學到很多。

(承辦科室:運輸規劃科科長陳榮輝  0972319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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