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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遊覽車有撇步,確保旅途平安
發布時間:106-09-06 瀏覽次數:977次
有鑑於遊覽車是發展觀光業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除了政府相關部門在法規的制定、執行,以及遊覽車業者對自身的管理之外,消費者對搭乘遊覽車應具備的基本觀念對於行車安全也是不可或缺的,以下事項您不可不知:
1、適當規劃行程路線及時間:為避免司機疲勞駕駛,行車時間及路線不宜過長。
2、查詢遊覽車駕駛的違規紀錄:可先至監理服務網/業者資訊中點選遊覽車,除可了解司機的違規及酒駕紀錄外,也可查詢搭乘車輛的出廠年份。
3、簽訂租車契約:為保障旅客與遊覽車公司雙方權益,出遊前務必依交通部訂頒之「遊覽車租賃定型化契約」。
4、出發前檢查逃生設備:出遊前查確認車輛、駕駛、保險及安全設備皆合乎規定,並預先確認滅火器、安全門、車窗擊破器等擺放位置及使用 方法,若行 程中遇緊急情況時能迅速取用。
高雄市區監理所持續會同警察機關於西子灣、駁二及蓮池潭等風景區進行稽查及宣導,為消費者把關遊覽車的乘車安全。另為落實遊覽車客運業之自主管理,自9月1日起所有遊覽車都要加裝應裝置具有全球衛星定位功能系統設備及設置營運車輛監控管理系統,也就是俗稱的GPS,期使國內外旅客都能安心搭乘。
高雄市區監理所冬啟程所長表示,上述這些資訊不但在公路總局及監理服務網都有提供,只要消費者能具備這些基本觀念,定可督促業者持續改善其設備及管理,使搭乘遊覽車能獲得進一步的保障。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goo.gl/A2UBj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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