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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搭乘遊覽車旅途平安,2個司機不嫌多
發布時間:107-04-12 瀏覽次數:810次
隨著進入春暖花開的季節,目前正值賞櫻季節,5月還有油桐花季,再加上神明生日慶典,民眾常有搭乘遊覽車的需求,而在強調旅遊品質的同時,也應兼顧安全的議題。
高雄市區監理所冬所長表示,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於107年3月1日施行,遊覽車客運業未納入適用變更輪班制勞工換班休息時間及調整例假之例外情形,所以遊覽車駕駛工時議題更顯重要。也因此1輛遊覽車配置2位駕駛,已是未來趨勢。
冬所長表示,除落實遊覽車業源頭自主管理外,為避免遊覽車業者成為「血汗工廠」,駕駛因工時過長導致精神不濟,影響行車安全,租車人應該適當規劃行程路線及時間,不可任意變更或增加行程,也不得要求司機超速趕行程,行車過長時更可考慮聘雇「雙駕駛」輪流駕車。
冬所長表示,目前有少數租車人於考量旅途安全前提下,租車前主動要求要「雙駕駛」,並願意負擔額外費用。為了遊覽車搭乘安全,政府、業者及民眾三方均有義務共同維護,不要為了樽節開支,而忽略乘車安全之必要性,畢竟「金錢雖可貴,安全價更高」!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s.yam.com/yte3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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