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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通行費補繳管道多元,強制執行前均經多次通知,請用路人依法繳交

發布時間:106-12-12 瀏覽次數:3098列印此頁面

國道通行費是使用規費性質,用路人於車輛行駛國道後,本應主動透過遠通電收各類型繳費通路查詢欠費額度後進行自動繳費。


當欠費超過自動繳費期未繳者,高公局即寄送平信通知繳費,如未繳再以雙掛號寄送通知繳費。再逾雙掛號繳費期限未繳者,則將進行開罰,並於累積至一定金額移送強制執行。可見在強制執行前均經多次之通知催繳。此外,移送強制前之通行欠費用路人仍可至4大超商、遠通門市、遠傳電信、郵局等上萬個據點繳交通行欠費。補繳方式多元,地點遍佈相當方便。


高公局說明:有關查詢強制執行之通行欠費資訊部分,已要求遠通電收公司於網頁增加查詢功能,目前系統已完成正測試中,預計今(106)年12月底將上線,屆時民眾即可透過遠通網站進行查詢。 


高公局再次呼籲,鼓勵民眾多加利用便利又節能環保的電子收費服務,透過申辦eTag及Account Link自動儲值通行費,除可享帳戶足額通行費9折優惠,又不用擔心漏收通行費帳單而被開罰甚至被強制執行的窘境。
 

資料來源: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s.yam.com/zxmh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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