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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遊覽車有撇步,確保旅途平安
發布時間:107-01-17 瀏覽次數:867次
時序已進入冬季,隨之而來的春節連續假期,更是國人出遊的「黃金時段」。遊覽車是發展觀光業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除了遊覽車業者需落實源頭管理外,消費者對搭乘遊覽車應具備的行車安全基本觀念也是不可或缺,以下事項您不可不知:
1、為避免司機疲勞駕駛,每日駕駛時間不可超過10小時。
2、司機每日從停車場出車到返回停車,不要超過12小時。
3、駕車4小時應休息30分鐘以上,所以到達各旅遊景點後,應充份讓司機休息,勿隨意打擾。
4、適當規劃行程路線及時間,不可任意變更或增加行程,避免駕駛員疲勞駕駛,也不得要求司機超速趕行程。
5、規劃行程路線時,先了解行經路線是否為甲、乙類大客車禁行路段(尤其是山區狹窄易結冰道路),建議連結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查詢。
高雄市區監理所冬啟程所長表示,為落實遊覽車客運業之自主管理,自9月1日起所有遊覽車都應裝置具有全球衛星定位功能系統設備及設置營運車輛監控管理系統,也就是俗稱的GPS,期使國內外旅客都能安心搭乘。只要消費者能具備這些基本觀念,定可督促業者持續改善其設備及管理,使搭乘遊覽車能獲得進一步的保障。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s.yam.com/JvX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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