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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租車旺季 別讓司機過勞行車超過10小時

發布時間:107-01-18 瀏覽次數:712列印此頁面

春節連假將至,也是國人出遊、租用遊覽車的高峰期,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避免司機疲勞駕駛,除業者落實管理外,消費者也要有正確觀念,如不要勉強駕駛每日行車超過10小時、更不可要求司機超速趕行程。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春節是遊覽車租車旺季,要避免疲勞駕駛,除了遊覽車業者需落實源頭管理外,消費者搭乘遊覽車應有的行車安全基本觀念也不可或缺。


高雄市區監理所說,消費者規劃行程路線時,要注意不可讓司機每日駕駛時間超過10小時;司機每日從停車場出車到返回停車,也不該超過12小時。行程途中,司機每駕車4小時應休息30分鐘以上,到景點後應讓司機休息,勿隨意打擾。


有些消費者租車後,認為要行程滿檔才划算,高雄市區監理所呼籲,應適當規劃行程路線及時間,不要任意變更或增加行程,也不得要求司機超速趕行程。此外,在規劃路線之前,也要先了解路線是否禁行大客車,如山區狹窄易結冰道路等。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為落實遊覽車客運業自主管理,去年9月起所有遊覽車都須加裝俗稱GPS的全球衛星定位功能系統設備及營運車輛監控管理系統,如消費者也能具備行車安全觀念,一起督促業者改善管理,就能使搭遊覽車更有保障。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資料來源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7/2916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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