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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測速桿2個月成全縣之冠 路口勿超速以免受罰

發布時間:111-06-27 瀏覽次數:810列印此頁面

彰化縣警察局指出,今年元旦至今,設在社頭鄉員集路與崙饒路口的測速桿取締超速6450件,成為全縣取締件數最多測速桿,第2名則為設在彰139線7.7公里處的測速桿,有5423件。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一名員警今天指出,交通隊統計今年元旦至今的縣內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取締件數,除了設在社頭鄉員集路以及彰139線的測速桿外,第3名則是設在和美鎮線東路5段291號南側170公尺的測速桿,共取締5110件;以往取締件數最多的台74甲線2.2公里處的測速桿,只有2299件,排名第9。
 

警方指出,設在社頭鄉員集路與崙饒路口處的測速桿,由於此路段限速為時速50公里,今年4月1日才啟用,駕駛人一不小心就會超速收到罰單,才2個多月就取締6450件,成為全縣之冠。
 

警方表示,彰化縣設在一般道路的固定式測速桿有66支,實際照相的有28支,去年取締件數最多的前3名為設在彰化市東外環、美港公路和美段以及埤頭鄉縣道152線的測速桿,但今年上半年取締件數都擠不進前3名。
 

警方指出,縣內設置固定桿測速器的路段,都依法在網路公告,另在設置地點前100至300公尺處設立預告標誌,一般道路機車超速可裁罰新台幣1200元,汽車則為1600元,呼籲民眾開車、騎車不要超速,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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