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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撞死母子 市警局展開行人路權大執法

發布時間:111-12-29 瀏覽次數:4799列印此頁面

台中市發生公車撞死母子事件後,台中市政府將加嚴客運評鑑方法,提高駕駛安全評分權重,迫使業者提高安全管理;台中市警察局今天也展開行人路權大執法,強化維護行人安全。

李姓女子與伊拉克籍丈夫推著坐嬰兒車的1歲兒子過馬路,27日晚間11時餘,行經北區學士路與英才路口時,遭左轉的豐原客運280路公車撞上,李女與兒子送醫不治,伊拉克籍丈夫則受輕傷。
 

依據台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公告的「110年度台中市市區汽車客運營運及服務評鑑計畫評鑑報告書」,在台中市核准的17家公車業者中,有11家評等為甲等、5家乙等,1家因疫情停駛不列入,其中豐原客運則評比為甲等。

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提到,未來客運評鑑方法將加嚴,以加強行車安全。

對此,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長葉昭甫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時表示,客運評鑑中分有場站設施服務、運輸工具設備安全、旅客服務品質與駕駛管理、無障礙設施及公司經營管理等大項,未來將提高駕駛安全的評分權重,迫使業者提高安全管理,這次事件會對肇事業者違規記點,今年的評鑑成績也會受影響。
 

至於有市議員建議,要對表現惡劣的公車業者取消熱門路線經營權作為警惕,葉昭甫說,目前就已有規定,評鑑連2年乙等的業者,市府公告新的公車路線時就無法投標;若丙等,年度將檢討路權甚至撤銷營運。

有網友在網路上提到,台北市的公車駕駛會落實「指差確認」避免路口事故,葉昭甫表示,昨天已召回公車業者開會,指示業者要求駕駛行經路口要轉向要「停、看、行」及車輛速度管理,並提出相關作法配套措施,不管是加裝安全設備或是增加駕駛口訣教育訓練,必須從核心解決問題。
 

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即日起強化行人路權大執法工作,針對車輛「搶越行人穿越道」、「闖紅燈」、「未依號誌指示左轉彎」等違規項目列入重點執法項目,於轄內易肇事地點強化編排執法守望勤務,以遏制威脅行人安全及易釀成嚴重傷害的不當違規駕駛行為。

肇事的豐原客運陳姓駕駛,除昨天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偵辦並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後續也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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