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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國道保持車距,安全跟你行
發布時間:1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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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高速公路局統計,114年截至3月底,國道上A1死亡共計13件,其中疑因未保持安全距離造成之追撞事故計5件(占比達38%),造成6死10傷。如1月14日上午,國道1號南向339公里處發生1貨櫃車追撞前方10輛車事故,導致2人死亡、3人受傷;2月7日上午,國3南向375.6公里處發生1大貨車追撞前方3輛車事故,導致1人死亡、3人受傷 。
高公局提醒,在正常天候狀況下,高速公路行車安全距離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以行駛速度計算:
(一)小型車與前車應至少保持「速度除以2」的距離,單位為公尺。
(二)大型車與前車應至少保持「速度減20」的距離,單位為公尺。
二、以行車時間計算:
自身車頭與前車車尾通過某一定點(如標誌、燈桿)的間隔時間,小型車應至少間隔2秒鐘,大型車應至少間隔3秒鐘。
高公局呼籲駕駛人,行車保持安全距離,才有足夠的時間來因應突發狀況。如遇濃霧、強風、大雨等天候欠佳狀況或行駛於夜間、下坡路段或隧道內等狀況,應適度擴大行車安全距離,才能維護自身的行車安全。
資料來源:交通部交通管理組
高公局提醒,在正常天候狀況下,高速公路行車安全距離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以行駛速度計算:
(一)小型車與前車應至少保持「速度除以2」的距離,單位為公尺。
(二)大型車與前車應至少保持「速度減20」的距離,單位為公尺。
二、以行車時間計算:
自身車頭與前車車尾通過某一定點(如標誌、燈桿)的間隔時間,小型車應至少間隔2秒鐘,大型車應至少間隔3秒鐘。
高公局呼籲駕駛人,行車保持安全距離,才有足夠的時間來因應突發狀況。如遇濃霧、強風、大雨等天候欠佳狀況或行駛於夜間、下坡路段或隧道內等狀況,應適度擴大行車安全距離,才能維護自身的行車安全。
資料來源:交通部交通管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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