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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人之基本權益
發布時間:105-09-06 瀏覽次數:2952次
1.為什麼要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當汽車肇事而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本保險可以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的給付範圍內,轉由保險公司承擔其賠償責任,減輕其賠償負擔。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可由請求權人直接申請保險給付,而不必先經過肇事責任歸屬賠償責任之確定及冗長的訴訟程序,所以本保險可以迅速提供受害人基本保障,協助其基本生活之所需,並安定社會。
2.什麼人可以申請保險金?
因發生汽、機車交通事故而受傷的受害人,或死亡者之遺屬,若對方汽、機車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則可向肇事汽、機車所投保的產物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
3.什麼人可以申請補償金?
若肇事汽、機車致他人受傷或死亡,符合下列事項之一,則受傷的受害人,或死亡者之遺屬可向特別補償基金所委託的任一產物保險公司申請補償金,例如:
(1)肇事汽、機車逃逸;
(2)肇事汽、機車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3)肇事汽、機車雖有投保,但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
(4)肇事車輛為農耕車或拼裝車等。
4.不可以申請保險金或補償金的情況?例如:
(1)汽、機車駕駛人傷亡而未涉及他車之單一車輛事故,如自摔或自撞電線桿;
(2)駕駛人故意行為,如自殺;
(3)駕駛人犯罪行為,如酒後駕車而發生交通事故,自己傷亡者;
(3)財物損失。
5.到那裡可以申請補償金?
特別補償基金已委託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各產物保險公司辦理補償業務,請直接向各地產物保險公司總分支機構洽辦申請手續。
6.保險金或補償金給付內容(101年3月1日以後發生之汽車交通事故適用):
(1)醫療給付:最高金額20萬元。
(2)殘廢給付:依殘廢程度分15等級,最高金額200萬元,最低5萬元。(可一併申請醫療給付)。
(3)死亡給付:200萬元(可一併申請醫療給付)。
7.未投保強制險者,機車處罰1,500元至3,000元,汽車處罰3,000元至15,000元,若未投保強制險肇事者,汽機車處罰6,000元至30,000元。
8.申請保險金或補償金,手續簡便,詳情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電話0800-565-678,網站www.mvacf.org.tw)或向各產物保險公司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