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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開車門致騎士摔車 駕駛移車遭罰

發布時間:105-06-30 瀏覽次數:1767列印此頁面

董女昨晚開車行經汐止區時,後方騎士林男以為她要左轉,便從右方超車,未料乘客突然開門撞倒林男,董女未保留車禍現場,將車移到他處停放,警方將依法開罰。

後方駕駛邱男將行車紀錄器放上臉書(Facebook),指昨天晚間9時多,他開車行經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二段和龍安路交叉口時,前方由48歲董女駕駛的銀色轎車未打雙黃燈,卻打左轉燈違停在路中間,後方30歲的林姓男騎士以為銀色轎車要左轉,卻被突然開車門撞倒在地。

行車紀錄器清楚拍下,車禍發生後,董女隨後把轎車移到他處停放,接著再走回現場;而邱男也將車移到超商前停好,以便挪出空間供救護車及警車停放。

邱男表示,董女超大聲直接咬定他是肇事車,還質問他「為什麼要亂移車?」讓其他路人都覺得他就是肇事車主。當時他回應「我有行車記錄器,我是目擊者」,旁邊的目擊者也出聲幫他講話,這時董女才乖乖閉嘴去罵小孩。

不過,董女向警方供稱,當時開車載著兒子和劉姓男同學,打算將同學送回家,沒想到途中卻發生車禍,因擔心妨礙到交通,才會先把車移到路邊後,再回來探視傷者,且事後她也看過邱男的臉書,不斷向警方說「我沒那麼講」。

汐止警分局交通分隊長施宗源表示,開車的董女,任意移動肇事車輛,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將處新台幣3000元至9000元罰鍰。
 

資料來源:中央社 / 王朝鈺

資料來源網址: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cna/20160630/index-14672992960036218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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