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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停放一般汽車格得1格多輛!
發布時間:106-05-26 瀏覽次數:1945次
有關議員關切中央訂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規定,大型重型機車需比照小型汽車停放於一般汽車格位,造成車輛停放爭議。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表示於去(105)年底為解決大型重型機車停放問題,已進行「路側大型重型機車格位試辦計畫」,並已建議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90條條文增設大型重機專用格位型式,以做為繪設大型重型機車專用停車格之依據。
停管處表示目前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於小型車停車格收費費率係比照小型車規定,為解決大型重型機車與小型車停放爭議已公告同一小型車停車格於不超出停放格位情況下得停放多輛大型重型機車,未來停管處除陸續於路外停車場增設大型重型機車停放空間外,也將俟交通部修正相關設置規則後於路側適當空間繪設大型重型機車專用停車格位,並再行檢討相關費率,以提供大型重型機車停放。
停管處表示目前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於小型車停車格收費費率係比照小型車規定,為解決大型重型機車與小型車停放爭議已公告同一小型車停車格於不超出停放格位情況下得停放多輛大型重型機車,未來停管處除陸續於路外停車場增設大型重型機車停放空間外,也將俟交通部修正相關設置規則後於路側適當空間繪設大型重型機車專用停車格位,並再行檢討相關費率,以提供大型重型機車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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