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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酒駕

酒駕2次沒學乖 男黃湯下肚又自撞火燒車險沒命

發布時間:111-03-13 瀏覽次數:624列印此頁面

埔里鎮鬧區今天清晨發生自撞火燒車事故,路人趕緊救出蕭姓男駕駛,警方對蕭男施以呼氣酒精測試達0.64毫克,也發現蕭男早就有2次酒駕紀錄,全案將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嫌法辦。
 

29歲蕭男從外地來埔里鎮與朋友聚會喝酒,今天清晨駕車返回民宿途中,行經埔里鎮仁愛路撞上圓環護欄導致車輛起火,路過民眾趕緊拖出蕭男並報案送醫,原以為是一件單純的車禍事故,但警方依程序酒測,赫然發現蕭男呼氣酒測值達0.64毫克,明顯超標。
 

南投縣警察局埔里分局今天發布新聞資料表示,仁愛路圓環清晨發生一起火燒車事故,經查為蕭男酒後駕駛小客車自撞圓環護欄引發車輛起火,蕭男經送醫診斷後右腳骨折;員警對蕭男施以呼氣酒測,數值達0.64毫克,出院偵訊後以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埔里分局調查,蕭男民國104年、108年各有酒駕紀錄,這次第3度酒駕肇事,屬10年內再犯,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行政罰部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10年內駕駛汽車第2次酒精濃度超標,處最高額12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按前次違反所處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
 

埔里分局表示,立法院111年1月24日三讀修正通過加重酒駕刑罰,增訂加重結果犯與再犯的罰金刑,也延長再犯重罰年限,請民眾絕對要重視並強力要求自己及親友不要酒駕,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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