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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防制酒駕 [高雄] 防止酒駕再犯 交通局主動郵寄通知宣導

防制酒駕

[高雄] 防止酒駕再犯 交通局主動郵寄通知宣導

發布時間:111-04-17 瀏覽次數:949列印此頁面

酒駕新法上路,為防制酒駕,高市府交通局與高雄市區監理所合作,針對曾違反酒駕違規的駕駛人,主動郵寄通知,宣導酒駕新法規定,盼駕駛人牢記勿酒後開車。
 

酒駕新法3月31日上路,對於屢次酒駕違規的再犯者,規定自民國108年7月1日起算,10年內如又酒駕再犯或酒駕拒測者,將公告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交通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將與高雄市區監理所合作,於公路監理交通違規系統中,針對108年7月1日至111年3月30日曾違反酒駕違規的駕駛人,主動郵寄通知,提醒新法修正重點及酒後代駕等資訊,以防制酒駕事件再次發生。
 

交通局表示,如民眾有收到宣導通知,不需要至裁決中心,但要牢記千萬別酒後開車。交通局呼籲民眾,善用捷運、輕軌、公車或計程車等大眾運輸工具往返,或尋求酒後代駕、家人接送等,以免酒駕違規。
 

交通局指出,酒駕未肇事的刑度已從最重可判2年增加為3年,併科罰金也從最高新台幣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至於酒駕再犯肇事者刑度不變,但增加「得併科最高300萬元罰金」,再犯年限也從5年延長為10年。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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