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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防制酒駕 北市醉男載友騎共享機車行經警所 自投羅網

防制酒駕

北市醉男載友騎共享機車行經警所 自投羅網

發布時間:111-04-27 瀏覽次數:1012列印此頁面

北市31歲高姓男子昨天凌晨酒後騎乘共享機車行經派出所時,因違規行駛在人行道且碰撞到路邊車輛,遭正要出勤員警發現和攔查,酒測值達0.59毫克遭送辦,同車友人一併開罰。

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員警昨天凌晨3時許正要出勤時,發現有輛Goshare共享機車違規行駛在人行道上,且搖搖晃晃從派出所前經過,又碰撞到路邊車輛,引起警方注意並予以攔查。
 

據調查了解,同車友人吳男遭警方攔查當下還否認駕駛高男有喝酒,後者還故作鎮定到一旁的換電站更換共享機車電池,企圖蒙混過關,但員警站在換電站出口等待,雙方接近時,高男身上濃厚酒氣飄散,員警就連戴口罩都聞得到。

隨後派出所支援警力也立即趕到現場協助處理,吳男還質疑警方為何派員包圍,高男則一直藉故拖延吹測,最後酒測值為0.59毫克、超標,現場依現行犯將他上銬逮捕,依涉公共危險罪送辦。
 

另,同車吳男也依酒駕新制遭一併開罰,他得知後便謊稱自己是步行來找高男,但因警方早已親眼所見兩人同行,且有密錄器影像佐證,姑息友人酒駕的吳男縱使狡辯也難逃法網。

大安分局呼籲,今年3月31日酒駕新制上路,酒駕者已加重刑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增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增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同車乘客罰鍰則提高到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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