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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酒駕

貨車酒駕撞機車騎士致死 依法沒入車輛

發布時間:111-05-20 瀏覽次數:770列印此頁面

曹姓貨車駕駛16日行經台9線花蓮鳳林路段,與18歲謝姓騎士發生擦撞,造成謝男頭部重創送醫不治;貨車駕駛酒測0.19毫克,除面臨刑責外,車輛也遭監理站沒入。
 

花蓮縣警局鳳林分局新聞資料指出,酒駕新法加重處罰規定3月31日上路實施,其中酒駕肇事因而致人重傷或死亡除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外,對於所駕車輛將另依行政罰法相關規定沒入車輛。這起酒駕是新法上路後花蓮首例因酒駕致死,車輛遭沒入案件。
 

台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長李東林接受媒體聯訪指出,酒駕致人於死案件,在移送刑事案件成立後,駕駛車輛就要被沒入。

16日的這起死亡車禍,依現場監視器畫面顯示,事故發生時道路溼滑,48歲的曹姓貨車駕駛疑要右轉,後方直行騎士閃避不及發生擦撞。
 

鳳林警分局指出,詳細肇事責任仍待釐清。謝姓騎士送醫後傷重不治,酒測值為0;曹男酒測每公升0.19毫克,依公共危險及過失致死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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