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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酒駕

飲酒後12小時仍超標 機車騎士違反公共危險罪送辦

發布時間:113-01-10 瀏覽次數:1621列印此頁面

北市警局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員李季霖於日前擔服交整勤務,於羅斯福路二段與和平西路口攔查一名機車騎士,經查證該男無機車駕照,且對談過程中不時散發酒氣,員警遂對該男實施酒測,酒精濃度數值達0.3mg/L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據了解,該名男子自稱前一日下午與友人聚餐,有飲用啤酒及食用含有米酒成分之薑母鴨,沒料到當日七時許騎乘機車從住家前往工作時,於羅斯福路二段與和平西路口會遇到員警攔檢。經以酒精測試器吹測後,男子實際酒精濃度數值竟高達0.3mg/L,該男表示不可思議,飲酒時隔12小時居然還是超標。

中正第二分局提醒您,因氣溫驟降燒酒雞、薑母鴨等帶酒的進補料理吃下肚,酒精濃度很可能超標,呼籲民眾理性飲酒並注意切勿過量,飲酒上路將造成自己與他人的危險。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
資料來源網址:https://k.yam.com/bN8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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