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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物品運送有規則,還給市民安全交通環境

發布時間:103-06-22 瀏覽次數:451列印此頁面

資料來源:高雄市區監理所
資料內容: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有關103年4月份A1類道路交通事故分析,高雄市裝載危險物品車、砂石車...等大型車輛,造成死亡(A1)車禍次數為0件,但近年來車禍受傷人數均似有逐年增加現象,發生車禍原因其中9成以上為駕駛人對道路風險意識不足,缺乏駕駛道德及愛心所致。
 
  高雄市區監理所因鄰近高雄港、國際航空站,加上轄區工業區林立,往來載運危險物車輛頻繁,該所表示,轄區內共計有中國生產力中心、職業安全第一協會、工業安全衛生協會、起重機具協會、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台灣省安全衛生教育協會,等6個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機構,除了定期開課訓練駕駛危物的專業訓練,還負擔起替市民守護交通安全的重大責任。
 
  有鑑於此,高雄市區監理所定期會抽查危物訓練機構教學狀況,並結合交通部「為愛啟程」全國道安扎根活動,希冀達成「提高道路風險意識」、「建立速度危險認知」以及「號召為愛禮讓運動」等三大目標,籲請用路人提高對道路安全的重視與行動力。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查核103年4月危物訓練機構,共開班8班次,訓練達309人,經由16小時受訓,上課教導裝載運送危險物品應有的專業技能,課後透過考試測驗及格,才發與合格之危險物品訓練證明書,有效期限2年。有了此證明文件,才能帶與民眾安全可靠的交通環境。
 
  該所冬所長表示,依據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訓練管理辦法第19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8款規定,裝載危險物品未隨身攜帶臨時通行證、運送人員訓練證明書或未依規定路線、時間行駛,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一經聯稽路檢人員攔查發現,絕不寬貸。期望達成在今年起減少3~5%事故死亡人數,受傷人數成長趨緩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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