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聞
北北基市區公車學生票有效期分階段實施
發布時間:103-10-10 瀏覽次數:676次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資料內容: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為鼓勵學生搭乘公車,購買悠遊卡者享有優惠;惟有部分非學生身分冒用情形,為維持補貼公平性,並回歸照顧學生本意,北北基市區公車學生悠遊卡自104年10月起,未完成記名之學生悠遊卡將自動轉為普通卡,無法享有學生優惠票價。學生悠遊卡記名後,並享有掛失返還餘額的服務,權益更有保障。
以臺北市為例,102年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與公車業者共同查核約有10.3%冒用情形。為避免學生悠遊卡遭冒用降低市庫損失風險,經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協調學生票改採記名方式,相關公車驗票機、捷運與超商設備等一併配合修正,原訂103年9月推出新一代學生悠遊卡,現階段整體設施系統皆已到位準備就緒。為提供更便利之記名方式,悠遊卡公司原計畫採人工查核證件方式,改以搭配北北基三市教育局(處)學生資料庫系統自動確認身分有效性,惟103年度12年國教開始實施,部分學校多次分發作業較晚,致連帶影響學生資料庫之完整性及自動線上即時確認身分有效性推動時程。
悠遊卡公司配合學生資料庫的建置時程,訂自103年9月25日起擇定9間學校部分班級學生進行新一代學生悠遊卡試辦作業,新一代學生悠遊卡於首次刷卡搭乘公車之日起享有20天學生票乘車優惠。藉由試辦之使用者意見回饋,讓系統更友善及學生使用更便利,預計試辦3個月,若試辦情形良好,更不排除提前全面實施。
另103年9月25日起市面上僅發售可記名的晶片學生悠遊卡,請於104年10月前完成記名程序,即可在就學期間續享有學生優惠票價,逾期未記名者將自動轉為普通卡,無法享有學生優惠票價;新一代學生悠遊卡則需於首次刷卡搭乘公車之日起20天內完成記名,始享有就學期間學生優惠票價;晶片學生悠遊卡與新一代學生悠遊卡差異為優惠緩衝期限不同,各類學生悠遊卡如附表。現階段持有數位學生證悠遊卡、校園學生證悠遊卡、押金制學生悠遊卡及晶片學生悠遊卡等搭乘公車之民眾於104年10月前皆無影響。
悠遊卡公司亦將自103年9月25日同步簡化學生悠遊卡記名方式,即持卡人進入悠遊卡公司記名網頁,填寫基本資料,並上傳證件電子檔;經該公司審核通過後,以簡訊通知持卡人至指定地點(四大超商、捷運車站、悠遊卡加值機或悠遊卡公司客服中心)設定身分優惠之效期,即可繼續享有學生票價優惠。如此作法可省去原有持卡人須自備晶片讀卡機、印出紙本申請書、黏貼證件影本及紙本寄回等作業,約可節省3~5天時間。
最後,有關學生悠遊卡改以記名之相關資訊,請上臺北市公共運輸處、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基隆市政府交通旅遊處及悠遊卡公司等網站查詢,亦可撥1999市民服務專線或悠遊卡公司客服專線412-8880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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