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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起長里程公車路線採分段收費,刷一卡通「一日二段吃到飽」不會增加支出

發布時間:104-04-28 瀏覽次數:2121列印此頁面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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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表示,4月15日起市區41條長里程公車路線採取分段收費,乘客刷一卡通「一日二段吃到飽」,第3次起可免費搭乘市區公車,乘客不會增加支出。高雄市長年以來公車票價維持12元係全國最低票價,提供民眾經濟便捷之公車服務。為求公車之永續經營及收費公平性,使用者根據不同里程遠近分段付費是普遍之共識。

  交通局指出,依據高雄市市區汽車客運審議會之會議決議:「路線單線里程達15公里始分段,每段里程不得小於7公里」,高雄市已經實施二段收費的市區公車路線有24B、168環狀幹線東、168環狀幹線西、205中華幹線、261、301、紅70、紅71、橘9及橘11等10條路線。

  目前公車路線單線里程超過15公里仍採一段收費的路線,包括0南、0北、5、6、7、12、24A、25、28、29、30、33、覺民幹線(60)、69、72、73、98、217、218、219、245、248、紅2、紅3、紅8、紅9、紅35、紅60B、紅72B、紅73及橘7等31條路線,於4月15日起採二段收費,統一高雄市公車收費制度。

  交通局強調,41條公車路線採取二段收費已考慮乘客需求,訂定緩衝區,故大部分乘客不受影響,且刷一卡通「一日二段吃到飽」優惠,乘客第3次起可免費搭乘市區公車,不會增加乘客的支出。

  交通局說明市區公車二段收費方式與段號證如何使用,在緩衝區前上車,乘客需投現或刷卡;緩衝區內(含緩衝點)上車,乘客需投現或刷卡,由駕駛長給段號證,下車時乘客需繳回段號證,全部不需再投現或刷卡;超過緩衝區後,上車不需投現或刷卡,乘客需從前門下車並投現或刷卡,有繳回段號證者不需投現或刷卡。

  市區公車收費無論採段次或里程計費,皆有公平性問題,為滿足多數民眾需求,並合理反映成本,達公車永續經營,104年4月15日二段收費後,交通局將持續檢討收費方式,期於107年完成里程段次收費,達公平且合理收費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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