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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胎有使用期限嗎?

發布時間:105-04-27 瀏覽次數:21574列印此頁面

為維護國內民眾駕車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經濟部於1041216日公告修訂國家標準CNS 1431「汽車用輪胎」,增列「輪胎安裝及使用期限」。

(1)超過製造日期6年之新輪胎不得安裝於汽車。

(2)建議輪胎使用期限自製造日期起最長為10年。

 

有關輪胎製造日期簡易辨別,可藉由胎邊打印號碼最後4碼得知,其中前2碼代表星期週數,後2碼代表西元年份。此外位於胎邊與胎面交接處共有6個三角形標誌,可辨識胎紋磨耗情形,當胎面磨耗至指示點﹝△﹞之突起標記時,須立即更換新輪胎。

旗山監理站楊財惠站長提醒車主,開車前應檢查輪胎狀況,注意購買安裝及使用期限。自即日起在該站辦理車輛檢驗時,除宣導輪胎辨識外,將主動檢視輪胎狀況,並將結果提供車主參考,以增進行車安全。

楊財惠表示,目前各類車輛定期檢驗,以胎面磨耗指示點為標準,未來監理單位將依增列標準規定,配合納入車輛檢驗相關交通法令。

承辦單位:旗山監理站第1

聯絡人:簡展源股長07-6613711101


※圖片來源:http://bit.ly/1nvdC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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