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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聞

:: 新法令上路 行車勿做低頭族!::得獎名單公告

發布時間:101-11-22 瀏覽次數:554列印此頁面

 

感謝網友熱烈參與,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所舉辦「新法令上路 行車勿做低頭族!」活動圓滿結束,我們於今日公開隨機抽出了此次活動的幸運得主,得獎名單如下:
 

【有獎討論活動獎】

iPhone 4S 16G:1名

林x益 
s8727403@gmail.com


MD7057CK 超級觸控平板 Ergotech Tablet:1名

陳x君
mg2005777@yahoo.com.tw


 【有獎徵答獎】
9吋 Sky Pad 平板電腦:1名


鄭x義
pqmpqm943@yahoo.com.tw

 Silicon Power S10 行動硬碟:1名

許x財
Vivian19741019@kimo.com

【facebook分享獎】

Esense MT100 行動電源:1名

Water-X
http://zh-tw.facebook.com/people/Water-kk-Kin/100002374285167

SOGO禮券:3名
 

游x逸
http://zh-tw.facebook.com/people/%E6%B8%B8%E5%B0%8F%E9%80%B8/100000190065133

巴x瑜
http://www.facebook.com/sdfe100214

Maohsin X
http://www.facebook.com/maohsin.chi
  
計步器:6名


邱x霖
http://www.facebook.com/twn05

York X
http://www.facebook.com/york.disney

羅x雄 
http://www.facebook.com/wenxiong.luo

Fu-one X 
http://www.facebook.com/fuone.chen

蔡x如 
http://zh-tw.facebook.com/people/%E8%94%A1%E9%9B%85%E5%A6%82/100003372715786

吳x 
http://zh-tw.facebook.com/people/%E5%90%B3%E5%84%80/100000850422330

領獎注意事項:
 
  • 承辦單位將以e-mail方式通知得獎者,中獎民眾需於期限內依據通知進行回覆並依指定時間內完成身分確認,逾期或身分不符者皆視為放棄得獎資格依稅法規定,贈品價值逾新台幣 20,000元時,得獎者需負擔10% 贈品稅。本次活動之iPhone得獎者需負擔贈品稅。
  • 得獎者需填寫收據,並附上得獎人之身份證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印清楚之影本一份,作為核對身份使用(不退還,為確保得獎者資料安全,可在該身分證影本上註記:僅限「交通安全入口網」網路活動得獎核對身份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 請得獎者於101年12月13日(含)前,將填寫完整之領獎收據,連同影印清楚之身份證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傳真至「02-23112880」或郵寄至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8樓808室,立紘資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註明「交通安全入口網」活動小組收
  • 請注意!! 逾期繳交領獎資料,或影本不清晰、資料不完整、身份審核不通過等,而致無法辨識身份者,皆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不另通知。得獎贈品將於101年12月21日後陸續以郵寄方式寄出,不另通知,請得獎者注意。
  • 承辦廠商將於101年11月29日(含)前,寄送得獎通知於得獎者所註冊之電子信箱。若您中獎卻無收到聯繫email需與承辦單位確認。 
  • 若您對此得獎資訊有任何需進一步確認之資訊,您可電洽02-23112811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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